关于依据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致客户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关于依据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致客户的函
尊敬的有机产品认证客户:
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提升有机产品认证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2016年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21号公告,以下简称“旧版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于 2025年9月10日发布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9:2025)(以下简称“新版实施规则”),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使有机产品认证客户理解新版实施规则要求,现将与认证客户有关的要求通报如下:
一、新版实施规则下载网址
二、新版认证规则时限安排
1. 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自2025年12月1日起,按照新版实施规则提出申请。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公司对客户统一按照新版实施规则要求实施认证;
2. 为保护广大客户的利益,对于2025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旧版实施规则检查的项目,符合认证要求后我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发证;
3. 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颁发加工类有机转换证书;已颁发加工类有机转换证书到期自然失效。
二、认证检查要求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公司将依据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进行检查,主要变化有:
1. 认证委托人应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并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2. 认证委托人应承诺同一批产品不同时在两家(含)以上认证机构重复认证;
3. 认证委托人或其生产、加工的受委托方应出具有资质的监测(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检测)的报告。加工用水检测报告时间不应早于检查日期前的12个月,其他类监测(检测)报告时间不应早于检查日期前的24个月;
4. 获证组织应建立与销售证和有机码相关的追溯制度,实现从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追溯。鼓励获证组织实现销售证和有机码追溯信息化。
三、认证后管理要求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公司将依据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进行不通知审核和流通领域的产品抽样检测,请获证组织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相关要求如下:
1. 通用要求(有机枸杞除外)
1)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每年至少对5%的获证组织实施一次不通知的现场检查。对于尚未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获证组织,不通知检查比例应不低于10%,且应根据风险评估情况至少选取一个获证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2) 在颁发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后,每年在流通领域对使用了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获证组织抽取获证有机产品进行检测,获证组织的抽样比例不低于10%且每家获证组织抽取不少于一种有机产品进行检测,以保证其持续符合认证的要求。
2. 有机枸杞(要求同旧版实施规则要求)
1)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组织的生产单元至少实施一次不通知检查。
2) 对获证产品在市场上有销售情形的,每年从市场销售渠道购买至少3个不同产品(生产日期/销售来源/包装规格),进行等比例混样后送检。检测项目按照产品检测的要求执行。
请各位客户认真学习、理解和执行新版实施规则,避免因违反规则要求而导致影响认证资格。
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提升有机产品认证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2016年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21号公告,以下简称“旧版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于 2025年9月10日发布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9:2025)(以下简称“新版实施规则”),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使有机产品认证客户理解新版实施规则要求,现将与认证客户有关的要求通报如下:
一、新版实施规则下载网址
二、新版认证规则时限安排
1. 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自2025年12月1日起,按照新版实施规则提出申请。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公司对客户统一按照新版实施规则要求实施认证;
2. 为保护广大客户的利益,对于2025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旧版实施规则检查的项目,符合认证要求后我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发证;
3. 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颁发加工类有机转换证书;已颁发加工类有机转换证书到期自然失效。
二、认证检查要求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公司将依据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进行检查,主要变化有:
1. 认证委托人应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并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2. 认证委托人应承诺同一批产品不同时在两家(含)以上认证机构重复认证;
3. 认证委托人或其生产、加工的受委托方应出具有资质的监测(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检测)的报告。加工用水检测报告时间不应早于检查日期前的12个月,其他类监测(检测)报告时间不应早于检查日期前的24个月;
4. 获证组织应建立与销售证和有机码相关的追溯制度,实现从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追溯。鼓励获证组织实现销售证和有机码追溯信息化。
三、认证后管理要求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公司将依据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进行不通知审核和流通领域的产品抽样检测,请获证组织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相关要求如下:
1. 通用要求(有机枸杞除外)
1)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每年至少对5%的获证组织实施一次不通知的现场检查。对于尚未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获证组织,不通知检查比例应不低于10%,且应根据风险评估情况至少选取一个获证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2) 在颁发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后,每年在流通领域对使用了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获证组织抽取获证有机产品进行检测,获证组织的抽样比例不低于10%且每家获证组织抽取不少于一种有机产品进行检测,以保证其持续符合认证的要求。
2. 有机枸杞(要求同旧版实施规则要求)
1)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组织的生产单元至少实施一次不通知检查。
2) 对获证产品在市场上有销售情形的,每年从市场销售渠道购买至少3个不同产品(生产日期/销售来源/包装规格),进行等比例混样后送检。检测项目按照产品检测的要求执行。
请各位客户认真学习、理解和执行新版实施规则,避免因违反规则要求而导致影响认证资格。
![]() |
和记娱乐怡情博网站:关于依据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致客户的通知 |
2025年10月


